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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廉租房將實現“應保盡保”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11日   來源:浙江日報

    2007年浙江省將全面落實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年底前各地將對住房困難的城鎮低保家庭實現廉租房“應保盡保”。對已實現“應保盡保”的,則將穩步擴大廉租房制度實施的覆蓋面,把廉租房逐步擴大到城鎮非低保家庭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資金投入更有保障。浙江省將建立以財政預算資金為主、多渠道籌措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制度。每年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提取5%以上用於廉租房保障資金。同時,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將按規定提取廉租住房補充資金,形成穩定規範的住房保障資金來源。

    實物配租比例將增加。各地將廉租房建設納入當地政府投資項目計劃,向社會公佈,確保落實廉租房建設用地。也可以在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中安排一定比例,或通過盤活現有公房、收購二手房作為廉租房房源,盡可能增加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比例。

    浙江省還將提倡以租金補貼、實物配租及租金核減相結合的方式,推進廉租房制度的實施。對孤寡老人、軍烈屬、殘疾人及主要勞動力喪失勞動能力的低保家庭,以實物配租為主;對其他符合享受廉租房的低保家庭可以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形式。對租金補貼的,將把租金補貼直接用於支付房租。對低保家庭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其承租房在保障面積之內的部分,按照廉租房租金標准予以租金核減。

    據悉,各地正在著手放寬廉租房申請條件,提高配租標準,擴大覆蓋面。杭州市把配租資格中有關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由原來的6平方米以下調整為10平方米以下。湖州市立項自建廉租房,2007年將開工建設中心城區1.2萬平方米廉租房。寧波市、舟山市嘗試在原有基礎上適當提高租金配租標準,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記者 金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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