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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改進醫務人員機構考核辦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23日   來源:大眾日報

    山東省衛生廳5月22日發佈《關於2007年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的實施意見》,2007年將著重推行醫德醫風考評檔案制度,將考評結果直接與職工的各種利益挂鉤。

    據介紹,2007年山東省衛生系統將改進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考核激勵辦法。完善科室經濟核算指標體系,以崗位性質、專業技術或風險程度、工作數量與服務質量等為主要依據對科室和醫務人員進行綜合績效考核。將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的職業行為與醫療機構校驗、醫師定期考核相結合。禁止將醫務人員個人收入與藥品處方和醫療服務收入挂鉤,禁止科室出租承包、開單提成等行為。

    山東省衛生廳要求,落實和完善公立醫療機構補償政策,確保公立醫療機構的公益性質,在醫院“以藥補醫”機制未改變前,醫院銷售藥品加成率不得超過15%。加強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管理,統一醫療服務收費項目和內容,嚴禁醫療機構在國家規定之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分解項目或比照項目收費。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全面取消內部自行設置的向患者搭售與醫療無關的用品及其他有償服務項目。建立行之有效的監督檢查機制,特別要重點加強對重症監護病房和手術室的收費監管。完善和落實臨床診療規範,重點規範常見病、多發病和高費用診療項目,採取適宜技術,避免過度醫療。(記者 魏然 通訊員 高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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