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月31日從山東省衛生廳獲悉,今年山東省將統一開展鄉村醫生執業考核,凡在山東省境內村級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預防保健和一般醫療服務,持有《山東省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鄉村醫生必須參加執業考核。
根據《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規定,每2年組織一次對鄉村醫生的考核。考核內容包括業務水平、工作質量、村民滿意度和接受培訓情況,有一項評定不合格的,即認定為考核不合格。
本次考核前1年內在崗工作天數不足150天的定為不合格(病假、産假除外),村民滿意率低於50%的評定為不合格。
考試時間為6月-8月,鄉村醫生經考核合格的,可以繼續執業,考核不合格的,由設區的市衛生行政部門安排培訓,在6個月之內申請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請或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鄉村醫生,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登出執業註冊,並收回其鄉村醫生執業證書。考核情況將存入鄉村醫生檔案。(記者 魏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