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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決定為城鄉低保對象發放物價補貼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0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7月3日電(記者 岳德亮) 浙江省民政廳等單位日前決定結合上半年部分肉類副食品價格上漲等實際因素,對全省城鄉低保對象實施一次性物價補貼,努力減輕基本生活消費品價格上漲對城鄉困難群眾生活的影響。

    浙江省民政廳、財政廳、統計局3日發佈的《關於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因副食品價格上漲給予動態物價補貼的通知》規定,每人的物價補貼發放額為半個月當地全額低保金標準的50%,發放時間為今年7月份。杭州等已先行實施補貼的地區,補貼標準達到或超過省裏規定的,不再另行發放;補貼標準未達到省裏規定的,應補發差額部分。此外,對低保邊緣困難群眾是否給予物價補貼,由各地自行決定。

    浙江省民政廳等表示,作為一項制度,今後困難群眾的物價補貼將按半年的物價上漲情況進行發放,發放時間為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

    據了解,今年4月份以來,全國各地包括浙江省豬肉、雞蛋、蔬菜、食用油等副食品價格上漲較快。5月份,浙江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增長2.6%,食品價格同比增長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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