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前正式發佈重新修訂後的《北京市食品安全違法案件線索舉報獎勵辦法》。獎勵辦法明確規定,凡舉報提供的食品安全違法案件線索事先未被行政主管部門掌握,且舉報的情況經查證屬實並有處理結果,舉報人最高可獲5萬元獎勵。
值得一提的是,這一舉報獎勵辦法的獎勵對象並不限于實名舉報,重大案件的匿名舉報人也可以作為舉報獎勵對象。匿名舉報人可選擇使用6位密碼,在違法案件和舉報線索調查處理完畢後憑密碼和有效身份證明領取獎金。
獎勵辦法規定,給予舉報人的獎勵金額,可以根據舉報案件的貨值金額以及舉報等級,按照貨值金額的5%、3%、1%計算。貨值金額100萬元以上的違法案件,最高獎不超過5萬元;貨值金額50萬元以上不足100萬元的違法案件,最高獎不超過4萬元;貨值金額10萬元以上不足50萬元的違法案件,最高獎不超過2萬元;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不足10萬元的違法案件,最高獎不超過5000元;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或者貨值金額無法計算的,根據提供線索的價值,給予200元至1000元的獎勵。
根據舉報獎勵辦法,舉報內容有10種情形之一的舉報人可申請獎勵,包括非法生産、銷售、使用農業投入品;違法違規生産、加工、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等。
北京市政府建立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專項資金。舉報獎勵專項資金由市財政按年度核撥,單獨立戶,專款專用,並實行預算管理,接受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檢查。(記者 王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