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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13類超市食品提價須上報物價部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10日   來源:中國青年報

    從8月9日開始,江蘇省對鮮牛奶、豆腐、鹽、糖等副食品以及水果等39個品種進行檢測,同時規定,13類超市食品提價須上報物價部門。

    江蘇省物價局近日連續發佈了多項措施,先是出臺六條措施嚴格調控豬肉價格,隨後,開始對副食品進行價格監測,從8月9日起,一日一報的範圍將擴大到目前《江蘇省城鎮居民食品零售價格監測表》中的全部39個品種,當天價格動態將上報省政府。

    據了解,這39個品種已幾乎囊括居民“菜籃子”的所有內容:即在原有的豬肉、牛肉、羊肉、雞蛋等價格及4種食用油價格、14種蔬菜價格、6種水産品價格動態每日上報省政府的基礎上,鮮牛奶、豆腐、鹽、糖等副食品新納入日報範圍,蘋果、香蕉、西瓜等水果也在檢測之列。

    物價部門召集蘇果、家樂福、金潤發等南京地區15家大型超市的負責人通報大型超市市場價格和政策法規,決定從今天起對15家大超市的肉油米醬醋面等13類食品價格及銷售情況實施動態監測,這些食品如因故確實需要提價的必須通報物價部門。此外,物價部門還要求,各大超市所經營的主副食品銷售或庫存情況出現明顯變化,比如出現脫銷、斷檔、搶購等現象的,應及時通報物價部門,以便採取措施。

    江蘇省物價局有關人士説,監測人員每天都會對比分析,準確掌握主副食品庫存、銷售和價格變化情況。一旦出現流言傳播、排隊搶購、銷量明顯變化、脫銷斷檔等異常徵兆就可以第一時間發現並報告政府部門採取措施。

    物價部門同時向每個經營者致函發佈6條規定:一是定價公平合理,誠實守信,合法經營;二是搞打折、降價或者其他優惠活動,除應當保持原有標價簽外,還應當醒目、明確、完整地標示打折、降價或者其他優惠的具體內容,與原標價簽並列;三是不得虛構、散佈漲價信息,不得囤積居奇,哄抬價格;四是加強包裝産品和散稱産品的質量與數量管理,不得採取任何手段變相漲價;五是不得以協議、決議、會議、協調、口頭約定等形式串通定價、聯合提價;六是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進行價格欺詐。(記者 李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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