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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年內所有鄉鎮建立法律援助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10日   來源:福建日報

    記者從8月9日召開的福建省司法行政工作座談會上獲悉,福建省爭取年內在所有鄉鎮、街道建立法律援助站,確保全年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數量比去年增加10%。

    目前福建省1102個鄉鎮、街道已全部設立司法所,省法律援助中心依託各地鄉鎮、街道司法所普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據統計,上半年,各地法律援助機構共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累計達6257起,與去年同比增長25.27%;發放低保殘疾人《法律援助證》22萬份、農民工《法律援助證》35.54萬份。(記者 藍雲 通訊員 曹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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