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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低收入居民可申請保障性住房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1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長春8月14日電(記者 郎秋紅)吉林省長春市首批有償提供的345套政府保障性住房從14日開始進入申請程序,長春市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居民均可報名。

    據長春市房地産管理局副局長李曉曼介紹,今年長春市由政府投資開工建設了2萬平方米、345套保障性住房,有償提供給人均月收入280元以下的長期無房戶和住房特殊困難戶。戶型面積最小42平方米,最大64平方米,每平方米價格1650元。據了解,這一價格比同一地段的商品房低800元-1000元左右。長春市同時規定,保障房取得産權證後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5年後上市交易的補交原交繳費用與市場價的差額。

    為了保證保障性住房惠及真正的低收入群體,長春市將對申請對象進行嚴格的資格認定,由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和市房地産管理局共同對申請者的資格進行審查、確認,還將在社區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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