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10月9日專電(記者 李麗靜)從河南省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從8日開始,鄭州市區內低收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如果符合條件,可申請2006年度貸款貼息,一年最多可返還2000元貸款利息。
據介紹,鄭州是河南省首個公積金貸款貼息的試點,試點範圍包括在公積金中心申請開戶、貸款購房的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貼息,必須同時符合4個條件: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2年以上;所購住房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且申請人家庭只有一套住房;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一年以上,還款無惡意違約記錄;申請人上一年度年收入(已婚家庭為夫妻雙方年人均收入),低於鄭州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80%,或者申請人或配偶患有公積金支取規定中所列的九種重大疾病,造成還款困難的。
據悉:截至目前,鄭州已有36765戶家庭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了住房,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已達1.74億元。據測算,鄭州市符合貸款貼息政策的家庭在2000戶以上。
鄭州市公積金貸款貼息,採取按年申報的方式,即在每年最後3個月,向符合條件的家庭,辦理、發放上一年度的貸款利息。今年受理申請的時間為10月8日至31日,經過調查、審核後,12月公示結果、發放貼息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