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10月23日發佈通知稱,物業公司、房地産開發商、房産仲介等單位,應為簽訂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係滿六個月以上的城鎮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也就是説,上述單位聘用了保潔、保安等崗位的臨時工,也要為其建立公積金。
臨時工建立公積金“知易行難”
記者10月23日從多家物業公司了解到,目前北京的物業公司基本上都為正式職工繳存了公積金,但並沒有為臨時工辦理公積金。“保安、保潔員崗位的臨時工流動性很大,為他們持續辦理公積金難度很大。”一位物業經理説。
今年職工月繳存額不超1804.8元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職工的工資在扣除每月繳納的公積金後,如果低於北京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可以降低,以達到最低工資標準為限。單位方面繳納的部分則不變。北京企業一般按照8%-10%的比例繳存公積金,目前北京最低工資標準為730元。另外,下崗、內退等情況的職工工資,在扣除每月繳納的公積金後,如果低於當年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也可以降低,以達到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為限。單位繳存部分不變。
按照財政部的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應低於5%,不得高於12%;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最高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城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來自北京市統計局的數據顯示,去年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36097元,照此計算,今年公積金職工月繳存額不應超過1804.8元。(記者 劉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