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西藏頻道拉薩10月24日電(記者邊巴次仁)記者從西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近期,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下發了《西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重要土特産品管理辦法(試行)》,其中明文規定:經營蟲草市場主體註冊資本不得低於20萬元。
西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處處長尚桂營告訴記者,此管理辦法的這一規定適用於西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蟲草經營的各類經濟實體。
辦法同時還規定,從事冬蟲夏草經營的市場主體註冊資本不得低於20萬元,並且須以貨幣方式一次性出資到位,市場主體必須有固定經營場所,經營場所必須有名稱、字號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他還説,目前已經在西藏境內從事蟲草經營的經濟實體在辦法公佈之後要重新註冊資本,同時嚴格審查其市場準入條件,嚴格規範其經營資格。
冬蟲夏草是分佈在高原海拔4200米-5400米之間高寒草甸中的一種中國特有珍稀生物,它是鱗翅目中蝙蝠蛾屬幼蟲被中華蟲草菌寄生感病後形成的蟲、菌結合體,是中國特産的名貴中藥材之一,與野生人參、鹿茸並稱為中國三大名貴中藥材。冬蟲夏草核心分佈地帶處於長江、黃河、瀾滄江、雅魯藏布江、怒江、雅礱江等大江源頭的高寒草甸。
尚桂營告訴記者,制定這一辦法是根據市場上蟲草的價格制定的,同時也將對市場上一些經濟實體虛假注資起到防止作用。他舉例説,一些經營者實際經營蟲草幾斤甚至幾十斤,但是註冊資本實際達不到相應的數字,這樣就減少了上繳稅款的金額。
作為一種名貴的中藥材,有著“軟黃金”之稱的冬蟲夏草,價格從上世紀80年代的一公斤200元至300元,迅速上漲到現在的8萬元至19萬元。
辦法同時規定,對西藏自治區內33個蟲草産地縣範圍內的蟲草經營者適當放寬資質,到蟲草産地進行收購冬蟲小草活動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必須到當地工商機關登記備案,並接受工商機關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