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10月18日電(記者 邊巴次仁 德吉)從10月1日起,西藏在全區範圍內全面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預計將有20萬名城鎮居民被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範圍。
這一政策的實施,讓生活在城市裏的既無固定職業,又無固定收入的非從業人員獲得了健康保障。
據西藏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介紹,最快在明年1月1日,所有符合條件的居民就能享受到這一政策的實惠。
至此,西藏將有近98%的人口享受各种醫療保險,其中包括:享受農牧區合作醫療保險制度的237萬農牧民、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18萬職工以及20萬城鎮居民。
不僅如此,西藏的政府補貼標準比國家規定整整高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