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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10類困難群體就業有援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02日   來源:天津日報

    11月1日,記者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進一步做好困難群體就業再就業工作,切實改善就業環境,天津市出臺了《關於困難群體就業援助的實施意見》,建立長效幫扶機制,援助“零就業家庭”等十類困難就業人員。

      10類就業困難人員範圍

    凡具有天津市城鎮戶籍,在法定就業年齡內,有一定就業能力和就業要求的下列10類下崗及登記失業人員,屬於就業困難人員範圍,認定為就業援助對象,享受相應扶持政策。4050人員,女40歲以上、男50歲以上的國有、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和參加過失業保險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同一戶籍家庭中,法定勞動年齡內,具備勞動能力,有就業願望的成員均未實現就業,或從事靈活就業月收入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兩倍的成員;低保家庭人員,享受城鎮低保家庭中的登記失業人員;長期失業者,持續尋找工作超過一年的登記失業人員;失去雙親的人員,失去父母、年齡25周歲以下、未婚的新成長勞動力;需贍養患有重大疾病直系親屬的人員,同一戶籍家庭中,有患尿毒症、癌症、糖尿病並發癥、肺心病、紅斑狼瘡、偏癱、精神病、血友病、人體器臟移植後抗排異治療等重大疾病直系親屬的人員;單親家庭,夫妻雙方因離異或喪偶,需撫養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下在學子女的人員;刑釋解教人員,指刑滿釋放或解除勞教人員;殘疾人,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四級《殘疾證》的人員;復轉軍人中的就業困難人員,轉業志願兵(士官),城鎮復員士官和符合國家規定的退役軍人中仍未就業的人員。

    申請就業援助材料

    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就業援助需提供《居住證明》,《就失業證》或《再就業優惠證》,同時還需分別提供下列材料:4050人員需提供《身份證》;零就業家庭人員需提供《戶口簿》、社區工作站和街道勞動保障中心開具的家庭成員就失業狀態及家庭收入情況證明;城鎮低保人員需提供《低保證明》;長期失業者需提供社區工作站開具的求職證明;失去雙親的人員需提供《戶口簿》社區工作站證明;需贍養有重大疾病直系親屬的人員需出具《戶口簿》、二級甲等及以上級別醫院開具的證明;單親家庭成員需提供《戶口簿》、所撫養子女的《學生證》;刑釋解教人員需提供司法機關開具的相關證明;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復轉軍人中的就業困難人員需提供復轉軍人證明或軍轉辦、民政部門開具的證明。

    申請援助就業程序

    就業困難人員本人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申請登記,填寫《就業援助申請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然後到社區工作站初審。對個人填報登記情況和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在《就業援助認定表》上簽署意見後報送街鎮勞動保障中心。再經過街鎮勞動保障中心對社區報送的材料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在《就業援助認定表》上簽署意見後報區縣勞動保障局確認。區縣勞動保障局審核確認後,在《就業援助認定表》上簽署意見,並將審核確認材料轉至街鎮勞動保障中心,街鎮勞動保障中心憑此建立就業困難人員管理臺賬、相關信息錄入微機。同時,按月將《新增就業困難人員花名冊》報市勞動保障局備案。

    對認定的零就業家庭人員,自認定之日起30天內,確保每個家庭至少一人就業,實現動態為零的目標。其他就業困難人員自認定之日起100%提供就業服務,其中包括一年內為每個人提供五次崗位信息、三次培訓信息、三次職業指導。對這類人員自認定之日起60天內,通過採取各種措施,幫扶其就業再就業。

    就業援助制度和政策

    同時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盯人幫扶和包保責任制度,為每個就業困難人員指定一個專人,開展一對一的盯人幫扶,落實包保責任制;建立定期調查制度;建立跟蹤隨訪制度;建立及時調整制度,對已經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解除相關的法律文書,不再認定為“就業援助對象”,將相關人員基本信息撤出就業困難人員電子信息庫。包括實現連續就業6個月以上,超過3次拒不接受勞動保障部門提供的就業崗位,超過勞動年齡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本人放棄就業要求,隨著情況變化,不再符合援助條件;建立統計、公告制度;建立考核評比制度。

    就業援助政策包括:公益性崗位補貼政策,凡在公益崗位安置的零就業家庭人員,及其他困難人員中男年滿50周歲以上,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勞動協議的,給予養老、失業、醫療(6.3%)等三項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靈活就業政策,零就業家庭人員,女40歲以上、男50歲以上的國有、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參加過失業保險的其他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給予養老、失業、醫療(6.3%)等三項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按現行政策執行;企業招用補貼政策,各類企業招用男年滿45周歲以上、女年滿35周歲以上的就業困難人員,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對用人單位每人每月給予200元崗位補貼,期限1年,屬於服務型企業的給予不超過3年的養老、失業、醫療(6.3%)社會保險補貼;屬於非服務型企業的給予1年的養老、失業、醫療(6.3%)社會保險補貼;就業服務政策,對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免費勞動保障政策諮詢、5次職業介紹、3次職業指導服務;免費就業培訓政策,就業困難人員自確認之日起可享受3次免費就業再就業培訓,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必須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即時救助政策,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對生活特殊困難的人員,及時聯絡有關部門為其提供即時救助。(記者 張璐 通訊員 崔憲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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