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確保2008年元旦、春節期間農民工順利拿到工資,鞏固和完善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根據國家要求,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廳、建設廳、公安廳、總工會決定從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在全省範圍內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
專項檢查範圍為使用農民工的各類用人單位,重點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加工製造、建築施工、餐飲服務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型企業、個體工商戶。
專項檢查內容主要是檢查用人單位按照國家工資支付有關規定及最低工資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情況,包括各地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採取的具體措施、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工資保證金制度、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等長效機制的建設情況,以及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等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
檢查分為宣傳發動階段 (2007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組織用人單位開展自查階段 (2007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和執法檢查階段(2007年11月26日至2008年1月31日)。
對無故拖欠和剋扣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在依法進行處理的同時,還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公開曝光。要按照《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精神,進一步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的處罰力度,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可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對不按國家最低工資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延長農民工工作時間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資的用人單位,要及時依法處理。對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要積極協調人民法院,儘快執結。(記者 袁鋒 通訊員 汪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