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口市房産局此前消息,海口上千套廉租房將於本月動工,明年海口可提供約1600套廉租房房源。那麼,符合哪些條件的居民可以申請廉租房,申請需要提交什麼手續,又應如何提出申請呢?這是近來不少海口市民所共同關注的問題。就此,記者採訪了海口市有關部門和單位。
據了解,廉租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領域實施社會保障職能,向符合條件的當地城鎮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對低廉的普通住房。目前,海口已建立廉租房制度,其廉租住房保障實行以發放住房補貼為主,同時提供廉租住房配租。
申請家庭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
根據海口有關規定,同時具備如下條件的海口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可申請廉租房配租:
具有海口非農業常駐戶口且實際居住,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和扶養關係,且至少有一人取得海口非農業常駐戶口3年(含3年)以上;同時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於當年海口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特困戶家庭,或已接受民政部門連續救助3個月 (含3個月)以上的低保家庭。
同時,其家庭住房還須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家庭現人均住房套內建築面積低於5平方米(含5平方米)以下的;現居住房屋經鑒定屬危房 (含居住自有危房、租住國家直管公房、租住所處單位住房);沒有住房。
申請廉租房要先備好有關資料
有關人士告訴記者,依照規定,符合條件的海口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申請廉租房,應當由申請家庭的戶主提出,戶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家庭應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並出具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共同簽名的書面委託書。
申請時,除應如實申報相關情況外還要提交以下有關資料:廉租房配租申請表;區民政部門出具的該申請家庭享受海口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證明;或由申請人所處單位或居、村委會作出調查意見,經所屬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人均收入證明,並經區民政部門審查及出具符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當年海口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證明材料;申請家庭成員的身份證件及戶口簿;申請人所處單位或居、村委會作出調查意見,並經所處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
可與區民政或房産部門聯絡
據海口有關規定,具備規定條件的家庭可向其戶口所在地的區房管部門申請廉租房配租。但據記者了解,截至目前,除了瓊山區以外,海口其他三個區尚沒有房管部門。實際中,有關受理廉租房申請的工作,目前除了瓊山區以外,其他幾個區暫時還主要由民政部門負責。
目前還未開始受理
龍華區民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因為政府廉租住房尚未建成,還不清楚各區具體能有多少廉租住房房源,所以目前還沒有正式受理最低收入家庭的申請。按照目前的計劃,申請受理工作要等到房源確定後才能開始,屆時政府會發佈有關公告。具體申請將由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先向所在居委會提出,經居委會或街道辦審核後再報區裏。
依照規定,收到申請材料後,區一級部門應當及時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並在規定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記者 卓上雄 實習生 倪俊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