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4月2日,市民在查看北京市地稅局個人所得稅服務管理信息系統中自行納稅申報的操作程序。
由於沒有按規定自行申報個人所得稅,順義地稅局對24名年所得在12萬元以上的個人依法進行了罰款。順義地稅局11月14日透露,這是北京市對逾期申報個稅者開出的首批罰單。
順義地稅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這24人中有6人2006年度收入超過了30萬元,最高達38萬元,其他18人2006年度收入在12萬元至30萬元不等。他們以企業高管為主,涉及物流企業、航空公司及高校外籍教師等行業。其中,既有20多歲的年輕人,也有50多歲的中年人,年齡跨度較大。地稅部門對上述未申報行為的罰款額均為200元。
目前,除了極個別高校外籍教師已經回國,稅務部門無法聯絡到,其他受罰者均已按規定繳納了罰款。
地稅部門表示,依法申報個稅是納稅人的義務,不按規定進行申報是違法行為。北京市其它各區縣地稅局也正在對相關人員展開處罰。 (記者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