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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常州:務工人員可提公積金租打工公寓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0日   來源:新華日報

    自11月起,常州住房公積金新政正式施行。這項人性化的新規暫停和控制高檔住房和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確保首次購房者及中低收入者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需要,同時還將惠及面首次擴大到了外來務工人員。

    根據新規,非常州本市戶籍的職工租住本地農民工公寓,且農民工公寓産權人或管理人已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報備案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申請提取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租住農民工公寓的租賃證明、支付租金的收據等原件、複印件以及住房公積金儲存卡,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的一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當年實際支付租金。(蔡 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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