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月20日從南京市物價局獲悉,自2007年11月18日零時起,南京對長途旅客客票在原燃油附加標準基礎上加收每人公里0.005元。
我省物價、交通等部門規定,公路客運燃油附加費隨成品油價格調整浮動,以2006年5月24日成品油價格為基數,成品油平均零售價格每噸上調100元,加收燃油附加費每人公里0.001元;反之則同幅下降。從2007年11月1日起,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價格每噸提高500元,據此,南京市決定對長途旅客客票在原燃油附加標準基礎上加收每人公里0.005元,即50-149公里的線路,加收0.50元;150-249公里的線路,加收1元;250-349公里的線路,加收1.5元,依此類推,農工班線不加收燃油附加費。(李宗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