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近日對今年第三季度媒體發佈的藥品、醫療、保健食品、化粧品及美容服務廣告進行了監測檢查,“都邦膠囊”等8個廣告違法情節嚴重,被責令停止發佈。
抽查發現,發佈在9月15日貴陽晚報的“都邦膠囊”保健食品廣告、發佈在9月13日長沙晚報的“沉香十七味丸”藥品廣告、發佈在9月13日南寧晚報的“活根草”保健食品廣告、發佈在9月13日山西廣播電視報的八六五二部隊醫院醫療廣告、發佈在9月16日江西廣播電視報的益腦維壓康藥品廣告、發佈在9月12日江蘇廣播電視報的中華中醫學會首都骨病研究中心醫療廣告、發佈在9月10日青海廣播電視報的冠心七味片藥品廣告、發佈在9月27日內蒙古電視臺衛視頻道的肝毒凈顆粒藥品廣告等,嚴重違反了食品、藥品、醫療廣告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責令停止發佈。工商部門依法對其進行了查處。(記者 富子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