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自治區監察廳、糾正行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交通廳11月28日聯合下發通知,在全區開展清理違規減免車輛通行費工作,4類違規減免通行費的車輛即日起正常繳費。
通知明確了寧夏自治區車輛通行費減免範圍。4類違規減免通行費的車輛即日起繳納車輛通行費,包括自治區郵政系統運輸郵品的郵政專用車輛;自治區公安系統、國家安全廳非制式警車,包括辦理“緊急警務”證的車輛;自治區副省級以上在職和離休幹部乘坐的車輛;自治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接待專用車輛和自治區黨委機要通信車輛。此外,今後自治區省級幹部乘坐的車輛、四大機關接待專用車輛和民政救災用車,將實行通行費包繳,具體辦法由監察廳、交通廳、財政廳、物價局制定。
通知強調,對依法不應享受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拒不糾正的“特權車”、“人情車”,要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嚴格執行車輛通行費減免範圍,擅自擴大車輛通行費減免範圍,以減免收費謀取小團體利益,或者玩忽職守的,堅決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記者 宗時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