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前段時期一些房地産開發企業利用各種形式,阻撓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情況,北京市建委、市房改辦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11月29日聯合頒布新規,凡是在預售或現售商品房時允許購房人貸款支付房款的項目,不得拒絕購房人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否則暫停其項目的預售許可和網上簽約。
目前購房人申請的商業住房貸款由於壞賬率相對低,可以説是商業銀行的“優質貸款”。而開發商向商業銀行申請的開發貸款因直接關係樓盤的開發運營,對開發商如同“命根子”。因此有商業銀行為了獲得購房人的“優質貸款”,攥著開發企業的“命根子”提條件:給開發企業提供開發貸款,但同時要求“捆綁”提供該樓盤的住房貸款。這樣,市場上就出現了相當多的樓盤項目限定購房人只能向指定銀行申請商業貸款。加之目前公積金貸款資金到位週期相對比商業貸款資金到位週期長,有些開發商因此以各種藉口阻止購房人選擇公積金貸款。據介紹,近段時期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每天都有200多起因開發企業拒絕購房人申請公積金貸款導致的投訴。
針對這一情況,29日,經北京銀監局同意,北京市建委、市房改辦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頒布了《關於房地産開發企業不得拒絕購房人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有關事宜的緊急通知》。
“緊急通知”要求,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商品房開發建設經營活動的房地産開發企業,在預售或現售商品房時允許購房人貸款支付房價款的,不得拒絕購房人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的購房人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國務院、建設部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有關部門頒布的相關規定執行,房地産開發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附帶條件。
北京市建委負責人表示,市和區縣建設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將加強對房地産開發企業限制購房人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依法暫停開發項目的預售許可、網上簽約,暫停開發企業的房地産開發資質延續或升級,以及新項目的立項核準,並在房地産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中予以公示。(記者 劉揚)
背景資料:
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提供給公積金繳存職工,主要特點是利率較低。目前5年期以上商貸優惠利率為6.6555%,公積金利率為5.22%,假如一筆30萬元期限10年的房貸,不考慮利率調整因素,公積金貸款本息合計是385718.82元,而商業貸款本息合計411626.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