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服務信息>> 生活
 
長春明年起取消暫住證制度 實行居住證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06日   來源:人民日報

    為實現流動人口管理從治安管理提高到社會管理,長春市政府日前決定,從明年起實行居住證制度,取消暫住證。

    據了解,長春市居住證包括《長春市臨時居住證》和《長春市居住證》兩種,有效期分別為3個月和2年。非長春市戶籍的境內人員在本市居住3日以上的,按照國家和該市有關規定應當辦理居住登記,領取《長春市臨時居住證》。住宿旅館的,住宿登記視為辦理居住登記。符合《長春市居住證暫行規定》中辦理居住證條件的外來人員,可申領《長春市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在有效期限內,享受在求職務工、社會保險、住房貸款、衛生防疫、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等多方面的市民待遇。(記者 孔祥武) 

 
 
 相關鏈結
· 浙江將逐步取消暫住證制度 實行居住證制度
· 昆明:流動人口暫住證改成居住證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