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8年1月1日起,市民到銀行繳納水電氣費或銀行代收服務的項目,都可以向銀行索要統一打印發票。9日,重慶市地稅局發佈消息稱,該市將在全國率先統一金融機構發票。
此前,重慶市各銀行代收各種費用時,有的開具的是本金融單位的代收費專用發票,有的則使用委託單位的發票。而各金融單位在開展如貸款、融資租賃等自營業務時,普遍使用的是自製收據或“重慶市綜合統一發票”等,種類繁多,給銀行和繳款單位及個人都帶來了不便。
事實上,從今年5月1日起,重慶市已經進入了“過渡期”———新版的統一發票從5月1日起開始使用,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原使用的票據可繼續使用至2007年12月31日。
據了解,全市銀行業專用發票分“重慶市金融業代收水電氣費統一發票”和“重慶市金融業專用發票”兩種,前者由市國稅局統一印製,適用於代收水電氣費業務;後者由市地稅局統一印製,適用於金融業稅目應稅收入和各種代理業務。兩類發票均實行電腦打印開票,手寫無效。
市民通過各銀行網點、電話銀行或自助機具繳(扣)款後,均可向銀行網點索取相關發票,也可通過自助機具打印發票。(記者 李湉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