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鄉村醫生關注的養老保障問題在江蘇省有了“説法”:經江蘇省政府同意,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省財政廳日前聯合發文,首次明確了鄉村醫生的養老保障政策。
該政策規定凡註冊取得執業證書的鄉村醫生,尚未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可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照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政策執行;鄉村醫生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繳費中未記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地方政府給予補助,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也應給予補助,省在安排省級養老保險補助方案時對經濟薄弱地區給予適當支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鄉村醫生,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以上且繳費年限滿15年的,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不發給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如本人自願也可繼續繳費,直至繳滿15年後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對接近或已超過上述年齡的鄉村醫生及已離崗的鄉村醫生,不再納入社會養老保險,由當地政府給予適當補助。 (蔣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