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12月17日專電(記者 劉曉莉)記者從銀川市地稅局獲悉,失地農民領取《再就業優惠證》之日起,3年之內享受優惠政策。失地農民再就業從事個體經營,或者企業吸納失地農民的,按照政策,可分別在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等方面享受減免。
據介紹,銀川市對“被徵地農轉非城鎮居民從事生産經營活動參照執行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作了明確規定,銀川市轄區內被徵地農轉非且持有《再就業優惠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失業一年以上的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人員,可享受和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一樣的稅收優惠政策。
隨著銀川市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逐步推進,目前,銀川地區具有勞動能力的農轉非人員逐年以兩位數的比例增長,今年初,銀川市共有失地農民3萬多戶,且因生活困難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群佔有相當大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