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1月1日電(記者高路)今年元旦是全國休假辦法修改後實施的第一個節假日。就勞動者廣泛關注的節日加班費問題,勞動保障部門提醒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今年起加班費計算基數將與往年不同。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專家説,由於我國《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已做修改,每年的法定節假日從往年的10天增加到11天,因此,月制度工作天數也相應調整,不再是原來的20.92天,而是20.83天。這一調整改變了加班費計算基數,勞動者加班費會得到小幅增加。
專家同時表示,在實際操作中,各地落實新辦法並調整加班費計算基數的具體時間可能不盡相同,今後將會陸續實施。目前,包括上海、山東在內一些地方還沒有發佈新的工資支付辦法或文件,因此仍暫以20.92天操作。
根據調整後的計算基數,勞動者在今年元旦加班,當天加班費的具體計算方法為:以勞動者正常出勤月工資2000元為例,則加班費基數為月工資的70%即1400元,除以20.83後,再乘以300%即法定節假日“三倍工資”,約為201.6元。
此外,勞動保障部門還發出提醒,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三倍工資”和在公休日加班的“兩倍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發放,“補休”還是“補錢”也不得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