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司法廳會同省物價局聯合下發 《關於制定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對安徽省司法鑒定服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作出明確規定。
《安徽省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標準》對法醫病理鑒定、法醫臨床鑒定等13類、53項司法鑒定收費項目作了明確規定,其中法醫臨床鑒定費用一般在400元至1200元(醫療糾紛鑒定除外)。該標準自2008年2月1日起試行,試行期為一年。
據了解,《通知》界定了司法鑒定服務收費主體,只有經省司法廳依法審核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才能在接受委託提供司法鑒定服務時按照 《通知》收費。《通知》明確規定司法鑒定收費管理實行政府指導價,鑒定機構和委託人要根據鑒定的難易程度等,堅持雙方自願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指定服務,強行收費。《通知》要求司法鑒定機構應到當地價格主管部門申辦 《安徽省經營性收費許可證》,實行亮證收費,明碼標價,接受社會監督。《通知》同時體現了司法鑒定機構的社會公益性質,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或司法救助條件的委託人,憑相關證明,鑒定機構應予以減收或免收費用。(通訊員 李友龍 記者 李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