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達到一定規模的生産企業實行提價申報;對達到一定規模的批發、零售企業實行調價備案。日前,為抑制價格不合理上漲,嚴格控制價格上漲的連鎖反應,消除群眾漲價心理預期,維護正常價格秩序,安定群眾生活,福建省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全省範圍內對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務實施了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據悉,在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期間,麵粉、大米生産加工企業,掛麵、方便麵生産加工企業,食用植物油壓榨生産加工企業,乳品加工企業以及其它重要商品及服務經營企業這五類達到一定規模的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福建省物價局履行提價申報程序。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期間,在當地市場銷售量較大、市場佔有率較高或者具有一定影響的大中型超市和連鎖商店、批發企業,若有發生商品價格變動情況,應當由該經營單位的法人向所在地的市或者縣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履行調價備案程序。備案內容包括企業名稱、商品品名與規格、提價幅度、提價理由和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其它事項。
按照規定,在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期間,經營者若發生任何違規行為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處罰。(記者 吳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