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2月26日專電(記者 趙葉蘋)海南省民政廳、財政廳近日決定,再次提高城鄉低保和五保對象補助水平,具體為提高城市低保對象的補助水平每人每月不低於15元,提高農村低保和五保對象的補助水平每人每月不低於10元。
本次提標的實施日期從2008年1月1日起。據了解,這是海南為化解基本生活消費品價格上漲對城鄉低保家庭生活的影響,自去年8月份以來第三次提高城鄉低保補助水平。去年8月份開始,海南各市縣對城市低保對象增加補助每人每月不低於15元,對農村低保和五保對象增加補助每人每月不低於5元。從去年10月份起,省民政廳要求再對城市低保對象增加發放3個月每人每月10元的臨時補貼。
海南省民政廳、財政廳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市縣繼續執行2007年應對物價上漲提高城鄉低保和五保對象補助水平政策,從2008年1月1日起,在執行原有政策的基礎上再提高城鄉低保和五保對象補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