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2月29日專電(記者 劉兵)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通信管理局獲悉,新疆800余萬移動電話用戶將受惠于從3月1日起執行的手機國內漫遊費上限新標準。
新疆通信管理局局長黃文玉表示,按照信息産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相關要求,新疆手機國內漫遊費將分兩批執行。從3月1日起,目前新疆未選擇任何資費優惠方案(即手機套餐)和所選擇資費優惠方案已達到新標準的15萬用戶,以及新登記的移動電話用戶,將執行“漫遊狀態下撥打每分鐘0.6元、接聽每分鐘0.4元”的新標準;已選擇各類資費優惠方案的用戶由於涉及的計費系統改造和業務規則梳理等比較複雜,將推遲到4月1日起執行新標準,最遲不超過5月1日。
黃文玉説,新疆將嚴格遵守手機國內漫遊費上限新標準,禁止任何電信企業借國內漫遊費調整之機,在資費優惠方案其他內容方面的漲價行為,移動電話用戶在手機國內漫遊費上限新標準執行後,如發現電信企業存在亂收費現象,可撥打12300向電信管理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