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3日電(記者孫玉波)記者3日從勞動保障部獲悉,勞動保障部將以預防新欠為重點,進一步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和偏低的問題。
勞動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説,在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上,總的要求是清理舊欠與預防新欠並重,在清理舊欠的同時,防止新欠。要制定和落實《關於建立健全工資保證金制度的意見》,進一步拓展工資保證金範圍,加大拖欠工資案件的查處力度。在農民工流動性大、季節性強、簽約時間短的建築、礦山、餐飲服務等行業都要建立工資保證金制度。
對發生過欠薪的企業,要探索建立工資保證金的強有力約束:凡發生一次拖欠工資的,要有三年的工資保證金約束期;再次發生的,要有五年的工資保證金約束期;還出現拖欠的,則要有無固定期限的工資保證金約束期。
這位負責人表示,力爭使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大幅下降,今年東部地區要基本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今明兩年,在中部地區也要基本解決拖欠問題;通過今後三年努力,使全國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基本解決。
各地要充分利用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和銀行卡服務,對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進行監控。充分發揮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在農民工維權中的作用。同時,在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和制定實施企業工資合理增長指導意見的過程中,鼓勵向使用農民工較多的一線崗位傾斜,推動農民工工資水平合理增長。加大拖欠工資案件的查處力度,對情節嚴重的惡意拖欠,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向社會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