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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發佈"3·15"忠告:網上購物不提倡買貴重物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0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南昌3月5日專電(記者藍天蔚)隨著生活節奏的加快和電子商務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接觸網上購物,但網上購物的安全性卻得不到保障。江西省消費者協會日前發佈了今年第1號“3·15”忠告,提醒消費者網上購物須謹慎,不提倡買貴重物品。

    江西省消協在分析大量案例後指出,網上購物存在五大風險:消費者在掌握賣方及其所售産品完整信息方面存在風險;部分網站交易平臺及網上零售商,在交易安全及售後服務方面缺少規範性的管理制度;消費者維權存在風險;在及時和正常使用所購商品方面存在風險;消費者在網上輸入銀行賬號和密碼及個人資料等涉及隱私方面的問題,因網絡安全問題而存在風險。

    對此,江西省消協提醒消費者要謹慎選擇網上購物這一方式,併發布如下忠告:

    對沒有産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中文標識的要注意。根據産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産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稱和含量的,未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的商品,以及沒有産品質量檢驗合格證的商品在質量及安全方面無保障,消費者應謹慎購買。

    盡可能到信譽好的在線零售商那裏訂購物品。盡可能找那些有實物商鋪的網站,儘量選擇經營時間較長的網站,其信用和服務一般都較好。沒有在顯著的地方標明商品“三包”説明,或沒有註明銷售商的地址,都是值得懷疑的。

    要注意銷售及售後服務條款。仔細閱讀銷售及售後服務條款,大多數合法的銷售商在網上都會出示有關的銷售條款,包括商品質量保證,有關退貨和退款的規定等;要了解出售産品存放的時間、貨物的送達方式等,並且應儘量選擇貨到付款的方式。不提倡大家在網上購買貴重物品,比如珠寶首飾等,如果一定要購買,要向銷售商索要質量鑒定報告。

    匯款10天后如無音信,立即投訴。一般情況下,消費者在給對方匯款之後的10天內,基本上就能收到自己的商品;過了這個期限,如果沒有對方的信息或是聯絡不上,消費者就要及時整理自己的匯款、交易等憑證,向工商部門舉報或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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