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3月21日專電(記者劉毅非)“21日19時至21時,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夜勤行動,重點管理酒後駕車、闖紅燈、越線行駛、駕駛機動車不係安全帶、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21日,吉林省長春市各媒體紛紛在顯要位置發出了這樣一則新聞,這標誌著長春市交通管理預告制度正式開始實行。
據了解,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從3月21日開始,在執行大規模的交通治理整頓行動前,都會提一天至兩天通過廣播、電視、報紙進行預告,駕駛員可以自己在出門前、駕車前及時自檢。預告後,如駕駛員仍因違法行為被交警查扣,民警將當場要求駕駛員接受處罰。
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兼交警支隊支隊長王衛東説:“以前交警出夜勤,朋友之間相告或者酒店保安告訴客人不要酒後駕駛,為的是不讓交警抓到,其實這也是一種宣傳。我們交通管理者受這種口傳相告方式的啟發,主動推出這種大規模交通管理行動前向社會廣泛告知的新做法,就是希望通過這種人性化的特殊管理手段,提示大家注意自己的交通行為,良好的交通習慣也許就在一次次刻意的遵守中逐漸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