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4月1日專電(記者程紅根)鄭州市公安、市政管理部門日前聯合出臺新規,嚴格查處公交車、出租車輛違章現象,公交總公司、出租車客運管理處將分別對公交車、出租車一年內交通違法3次以上的和一年內被記滿12分的司機予以離崗培訓,培訓合格後才能重新上崗。
鄭州市日前組織開展了“規範公交出租運營秩序,創建城市文明交通”活動。根據活動安排,從3月底至4月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開始從嚴整治公交車和出租車。其中,3月30日至4月5日,由公交分公司、出租車客運管理處先自查,專門抽調人全程跟車或定點抽查,發現問題內部解決。4月6日到4月30日,鄭州公安交警部門將重點規範公交車和出租車闖信號、強行超車、變道等違法行為,對仍不規範行車的公交車、出租車司機將予以從重處罰。
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人介紹,目前鄭州市擁有公交車3289輛,公交車司機8089人;出租車10040輛,出租車司機2萬餘人。長期以來,鄭州街頭的公交車闖紅燈和亂停亂靠上下乘客、出租車違反規定亂按喇叭和隨意變道等現象非常嚴重,社會反映強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