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勞動保障局4月7日發佈消息,從本月開始,南京失業保險金月標準調高100元,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改善失業人員的生活待遇,緩解因物價上漲等因素給失業人員帶來的生活困難問題,省有關部門也正在研究制定提高全省性的失業保險金標準。
據了解,南京失業保險參保人數約為160萬,每月在領失業金人數一般在3萬左右。根據此次調整方案,南京市區和江寧區繼續執行“三挂鉤一照顧”的計發辦法,即失業金月標準與本人失業保險繳費時間、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失業金領取期限挂鉤,對大齡失業人員適當照顧,調整幅度為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調整後,失業金每人最高可領601元。原六合縣、原江浦縣、溧水縣、高淳縣執行的是“一條線”標準,此次在原基礎上也調高100元,調整後失業金月標準達到每人平均430元。(黃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