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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將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16日   來源:海南日報

    記者從4月14日在海口召開的海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工作會議上獲悉,流動人口若沒計劃生育證明這張通行證,經商辦照、車輛年審等將處處碰壁。

    根據有關要求,工商部門在辦理流動人口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經營者營業執照時、公安部門為流動人口育齡婦女辦理暫住登記、交通部門為流動人口辦理車輛營運手續或車輛年審、建設部門為流動人口辦理建築施工許可證及各相關部門在辦理有關證照等手續時,都要核查計劃生育證明,並做核查登記,及時告知現居住地人口計生部門,互通信息,建立部門之間信息定期通報制度。

    2007年末,全省總人口為845.03萬人,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8.91%。,符合法定生育率達到90%以上,繼續保持低生育水平。海南省大部分市縣都將農村居民和城鎮無業居民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納入了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海南省去年對普遍存在的出生人口漏報問題開展了查漏補漏工作。截至去年11月底,全省共補報2001-2006年度的出生人口50737人,平均年漏報率為8.3%。 (記者 袁鋒 實習生 張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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