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將可享受到包括優先辦理上海市戶籍和《上海市居住證》、優先招錄為上海市機關公務員等政策。日前從上海市人事局獲悉,為鼓勵“三支一扶”大學生到農村基層爭先創優,增強農村基層吸引優秀大學生的力度,切實為農村基層輸送更多優秀青年人才,上海市已制訂了一系列政策,向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傾斜。
今年是首批“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的第一年。統計顯示,首批220位支扶大學生中,願意留在基層工作的佔82%。
據了解,從今年起,非上海市戶籍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後繼續留在農村基層工作並簽訂2年以上合同的,或作出突出貢獻的,由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區縣“三支一扶”辦公室推薦上報市“三支一扶”辦公室批准後,可以落戶上海市;非上海市戶籍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後,被上海市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用進編的,經區縣“三支一扶”辦公室推薦上報市“三支一扶”辦公室批准後,可以落戶上海市;非上海市戶籍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後,留在上海市其它類型單位工作的,可以申請辦理3年期以上的引進人才《上海市居住證》,業績突出的,也可以申請落戶上海市;非上海市戶籍的具有大專學歷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後,留在農村基層工作並簽訂2年以上合同的,可以申請辦理3年期的引進人才《上海市居住證》,業績特別突出的,也可以申請落戶上海市。
與此同時,“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後還將被上海市機關優先招錄為公務員。具體包括:服務期內每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當年報考上海市機關公務員的,將獲得優先調劑、優先推薦、優先錄用;區縣鄉鎮機關招錄公務員的,應將其招錄總數的一定比例職位,專門用於招錄具有農村基層工作經驗的“三支一扶”大學生;“三支一扶”大學生被機關錄用的,“三支一扶”服務年限可視同新錄用公務員下基層鍛鍊年限。
據了解,上海市區縣事業單位將優先錄用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當年報考本區縣事業單位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服務期內每年考核優秀的,或者服務期滿後留在鄉鎮基層事業單位的,經區縣“三支一扶”辦公室推薦,可免筆試,通過考核直接錄用。考核辦法由區縣自行制定。“三支一扶”計劃涉及區縣的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在招聘人員時,應劃出一定比例的職位,定向招聘本區縣“三支一扶”大學生。鼓勵“三支一扶”計劃未涉及區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時,優先錄用有農村基層工作經驗的優秀大學生。
對於那些服務期滿後願意留在支扶單位的,上海市也將從政策上予以傾斜。原簽訂2年服務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後,因工作需要,根據本人意願,可以延續1年服務期,繼續留在服務單位從事支扶工作,相關待遇按照上海市“三支一扶”計劃第3年的標準和出資渠道執行;“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後,經用人單位和本人的雙向選擇,願意繼續留在農村基層工作2年以上的,經區縣人事局同意,可以與鄉鎮政府簽訂勞動合同,實行人事代理,工資待遇標準可參照本區縣同類人員予以確定,並按照企業在職人員標準交納社會保險費和享受相關待遇;符合農村基層實用型、建設型人才需求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後,繼續留在經濟相對困難村工作2年以上的,由區縣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生活補貼,標準由區縣自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