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5月2日專電(記者鄧華寧)江蘇省民政廳、財政廳日前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物價補貼工作的通知》。今後一段時期,江蘇省將按季度為低保對象發放物價補貼。
根據《通知》要求,當季度全省低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漲幅超過3%(含3%)時,即對城鄉129.53萬低保對象發放一次性物價補貼。
據江蘇省民政廳相關人士介紹,針對今年一季度全省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平均漲幅已達7.2%的實際,江蘇各地將於5月10日前發放一季度物價補貼,補貼標準為3月份各地城鄉低保標準的25%。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補貼標準,擴大補貼範圍。省財政對經濟困難地區給予適當補助。
據悉,一季度對全省低保對象已發放補貼金額23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