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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提醒:保險合同霸氣足 投保索賠需注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0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石家莊5月2日專電(記者楊守勇)河北省工商局和省消協專家近日指出,綜合分析消費投訴,保險市場問題嚴重,現行保險合同中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或霸氣十足的條款十分普遍,有的保險公司利用格式合同條款任意剝奪消費者權利、規避經營者義務,投保索賠非常難,需要引起消費者注意。

    據介紹,河北省消協去年共受理涉及金融保險方面的投訴共88件,佔服務類投訴總數的1.20%,比上年度上升了54.39%。雖然投訴的數量不多,但分析投訴情況,反映出保險市場存在著嚴重的權利不對等問題。

    專家説,不對等保險合同中,一類是違反現行禁止性法律法規規定的問題條款。表現在保險公司業務員採取誘騙誤導方式,讓消費者入保。業務員把參保的好處説得天花亂墜,而對不利於消費者的地方避重就輕或只字不提,對一些免責的條款也是含糊其辭,一旦消費者明白,出現糾紛,業務員往往推卸責任。再就是業務員對本應該消費者承擔的責任,不向消費者説明,消費者作為外行人,一般難以了解責任歸屬中的許多問題,等到需要理賠時,保險公司才向消費者説明其應承擔的責任,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造成消費者索賠難。

    據介紹,另一類就是明顯不合理的格式條款。表現在合同條款權利義務不對等,其內容往往對消費者極為不利。應該由保險公司承擔責任的,不完全寫明;而應由消費者承擔的責任,又非常的具體,而且內容極其苛刻。這些條款與我國現行的《保險法》《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規定相悖,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且現有保險合同格式條款還存在條款表述和文字晦澀難懂,保險專業術語太多的問題,大部分消費者不具有這方面的專業知識,一旦與保險公司産生合同爭議,自身的合法權益很難得到維護。

    因此,專家提醒消費者,簽訂保險合同必須注意“合同陷阱”,防止被愚弄,使自身合法權益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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