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天津5月4日電(記者王曄彪)為進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天津市制定出臺了廉租住房、經濟租賃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四個管理辦法。據悉,從5月5日起,四項新政策將開始受理申請。
據天津國土房管局住房保障和改革處處長許南介紹,此次出臺的四個管理辦法將進一步擴大保障範圍,使更多群眾受益,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通過租房補貼方式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範圍擴大到人均月收入低於600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5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二是將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申請條件中的收入條件放寬到家庭上年總收入低於2.2萬元,將拆遷補償款標準放寬到16萬元。
三是規範經濟適用住房制度,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確需轉讓的,由政府按原購房價格回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後轉讓時,須向政府繳納一定比例的土地收益綜合價款。對面向拆遷家庭銷售和定向安置的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時,免交土地收益綜合價款。
四是推出限價商品住房政策。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家庭須具有本市中心城區非農業戶籍3年以上、家庭人口在2人(含)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於2.5萬元且無私産住房和未承租公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