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5月4日公佈了2008年度享受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的有關標準。今年低收入家庭標準為家庭成員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14404元(含)。
記者看到,濟南市2008年度享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標準是:家庭低收入標準:家庭成員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14404元(含)。家庭住房困難標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7平方米(含)。經濟適用住房保障面積標準:每戶建築面積不高於65平方米。
濟南市2008年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的標準是:家庭低收入標準:家庭成員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14404元(含)。家庭住房困難標準: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於10平方米(含)。租金補貼保障面積標準:家庭人均使用面積14平方米。
租金補貼發放標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為13元;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7670元(含)的,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11元;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7670元(不含)至10000元(含)之間的,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10元;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0000元(不含)至14404元(含)之間的,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9元。
相比去年,濟南市今年大幅度擴大了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範圍,提高了保障標準。據了解,濟南市去年公佈的家庭低收入標準為家庭成員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7670元(含)。其中享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住房困難標準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含),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住房困難標準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於8平方米(含)。(記者 晁明春 通訊員 于春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