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6月4日專電(楊建國)天津市出臺規定,從4日開始,在天津市乘坐出租車的時候如果司機吸煙,乘客可以拒付車費。
天津市客運管理辦公室為全面提升公共交通整體服務水平,治理出租車駕駛員車內吸煙現象,4日開始推出三條新舉措,確保出租車禁煙落到實處。
推行的三條新舉措分別是:出租車駕駛員禁止在車內吸煙,違規者一經查實罰款500元;出租車駕駛員在車內吸煙,乘客有權拒付車費;6月8日前全部拆除出租車內私設的煙缸,6月9日後客管辦將組織稽查執法人員上路檢查,對拒不拆除私設煙缸的出租車駕駛員責令其現場改正,並進行教育處罰。
自4月24日天津市客管辦發佈《關於在出租汽車內禁止吸煙的通告》後,大部分出租車駕駛員自覺按照通告的要求,自行拆除了出租汽車車廂內私自設置的臨時煙灰缸等吸煙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