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6月29日專電(記者程正軍)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如何保證家庭財産安全已成為人們普遍關心的問題。重慶保險專家建議,為了保證家庭財産安全,消費者應投保家庭財産保險,但在投保時應把握“三個原則”。
首先,被保險人與保險標的物具有保險利益關係。保險專家説,在家庭財産保險中,投保人與保險標的物之間應該有一定的利益關係,即投保人對保險標的物擁有所有權、佔有權或按合同規定産生的利益。因此,如果家庭大部分財産出現了變更,一定要到保險公司進行保單內容的變更。
其次,並非所有的家庭財産都能投保家財險。家財險的責任範圍包括火災、爆炸、颱風、暴風雨、雷擊、洪水等引起的家庭財産損失,保障內容包括房屋、家用電器等家庭財産;而損失發生後無法確定具體價值的財産(如字畫、古玩),日常生活必需品,法律法規不允許個人收藏、保管的財産,不能投保家財險。
最後,不要超額投保。“對於家財險,保險公司在賠償時遵循的是補償性原則,對於超額投保的部分,保險公司不賠償。”重慶保險專家説,消費者在投保家財險時應事先和保險公司溝通,不要超額投保和重復投保,最好的投保方法就是原值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