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7月2日專電(馬玲、葉修武)青海省按照國家的要求,7月1日起再次提高低保對象的補助水平。其中,城鎮低保對象每人每月提高15元補助水平,農村低保對象每人每月提高10元補助水平。
青海省民政廳最低生活保障處介紹,近年來,糧食、植物油、肉、蛋等群眾生活必需品及水、電、油、運等基礎産品價格出現一定幅度的上漲,群眾消費支出有所增加,城市低保對象的生活受到一定影響。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提高城鄉低保對象補助水平的通知》規定,青海省此次將投入4048.28萬元資金用於提高城鄉低保對象補助水平。
據了解,從2007年7月開始,青海省先後5次增加發放了城鎮低保對象的臨時生活補貼。截至今年5月,青海省約有9.5萬戶、21.8萬人享受城鎮低保,約34.5萬農牧民享受農村低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