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日電(記者孫蕾)日前,北京市政府發佈了《關於2008年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期間對外省區市進京機動車採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針對《通告》中外省區市司機關心的問題,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有關負責人2日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1、外省區市貨運機動車、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摩托車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有哪些限行規定?
答:外省區市貨運機動車、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摩托車以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2008年7月1日至9月20日期間,全天禁止進入北京市範圍內道路行駛。
2、外省區市車輛如何辦理進京通行證件?
答:(1)2008年7月1日至7月19日期間,進入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的外省區市客車,汽油車須符合國Ⅱ、柴油車符合國Ⅲ尾氣排放標準(尾氣排放合格證明由所在地環保部門核發);進入北京市五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的,還須憑有效期內的駕駛證、行駛證、車輛檢驗合格標誌、交強險標誌、尾氣排放合格證明,在進京辦證處辦理進京通行證,有效期為三天。不進入五環路以內道路行駛的,不需要辦理進京通行證。
(2)2008年7月20日至9月20日期間,進入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的外省區市客車,均須憑所在地環保部門核發的尾氣排放合格證明(汽油車符合國Ⅱ、柴油車符合國Ⅲ標準)和有效期內的駕駛證、行駛證、車輛檢驗合格標誌、交強險標誌,在進京辦證處辦理進京通行證,有效期為三天。進入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以後,還要遵守單雙號管理規定。
3、《通告》實施期間,原途經北京的外省區市貨運車輛如何繞行?
答:原途經北京的外省區市貨運車輛可以繞行北京市域外的112國道行駛。
4、《通告》實施期間,外地進京“綠色通道”車輛在卸載完貨物以後是否可以上路行駛?
答:外地“綠色通道”車輛在進入北京市道路之前,需要按照通告規定辦理進京通行證件,在卸載完貨物以後可以憑進京通行證件上路行駛,並按照規定駛離北京。
5、《通告》實施期間,外省區市進京車輛、長期在京車輛怎麼辦?
答:《通告》實施期間外,省區市進京車輛、長期在京車輛需按規定辦理進京通行證件,並遵守單雙號等交通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