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7月23日專電(記者黃興華)湖南省日前作出規定,明年起,將不再新批《再就業優惠證》,這項優惠政策停止實行後,對相關人員的扶持,將按國家《就業促進法》的規定辦理。
2006年以來,湖南省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出臺了一系列新的就業再就業政策,規定本省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國有企業所辦集體企業下崗職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1年以上的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等五類人員可以申領《再就業優惠證》。領證者可享受免費職業介紹服務,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享受一次職業技能鑒定補貼三項優惠政策。這一政策受到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
“作為一項特殊時期的優惠政策,《再就業優惠證》惠及了眾多下崗失業人員。”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負責人認為,“由於國家已出臺《就業促進法》等相關法規,因此,湖南省將於明年起,停止辦理新的《再就業優惠證》。”
此前,湖南省在進行為時半年的2007年度《再就業優惠證》年審工作中發現,全省實際參加《再就業優惠證》年審的108萬多人中,有1.48萬人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主要有三類:三年優惠政策已享受到期;虛報材料,冒領《再就業優惠證》;發證機關把關不嚴,導致部分不符合條件者領證。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表示,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享受的優惠,將於2011年停止執行。對相關人員的扶持,將按國家《就業促進法》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