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月21日從湖北省物價局獲悉,湖北省決定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非企業組織實施的部分重要的服務性收費實行備案管理。
內容包括:經營性收費公路的車輛通行費;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非企業組織及各類民辦教育機構舉辦的學歷教育收費、非學歷教育收費;高等院校及中等專業學校的服務性收費;經省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由中小學生自願參加的學科競賽活動收費;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收費;各級紅十字會舉辦的救護培訓收費等。
這些服務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將通過收費許可證的形式備案,實行亮證收費。湖北省物價局表示,對違反規定不辦理收費備案手續收費、自立項目收費、超標準收費、擴大範圍收費、強制服務和收費的,將依法嚴肅查處。(記者 廖志慧 實習生 李超霖 通訊員 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