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雲南昆明交警將對105項交通違法行為實施首次違法不處罰,幾乎涵蓋了所有按簡易程序處理的車輛違法行為。此外,昆明警方還推出禁止左轉路段夜間“解禁”、車牌號自編自選等便民措施。
昆明市從今年2月1日起實施對21項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前兩次只警告、第三次才處罰的首違不罰措施。經過半年的應用改進,這一舉措最近將全面鋪開。
昆明警方表示,對實施首違不罰的105項輕微違法行為,如果引發交通事故,將不適用首違不罰的規定;105項輕微違法首違不罰只適用於交警現場處罰,對於電子眼、違法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被貼黃單等非現場處罰的違法行為,也不適用首違不罰的規定。與此同時,對闖紅燈、逆行、強超搶會車等嚴重危及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交警仍將嚴肅查處。(記者 徐元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