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9月3日專電(記者夏琛琛、向志強)廣西南寧市政府近日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的援助範圍作出新的調整,將被徵地農民中的就業困難人員等3類人員納入了援助範圍。
新增納入援助範圍的3類人群分別是: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被徵地農民中的就業困難人員;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原在國有企業工作,因企業改制與原企業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並繼續在改制後企業工作,再與改制後企業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人員。
南寧市2006年起對5類人群開展就業援助活動,併發放《再就業優惠證》,這5類人群包括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國有企業關閉破産、歇業需要安置的人員;國有企業所辦集體企業及供銷系統下崗職工;事業單位參加失業保險的失業人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1年以上的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
調整後,《再就業優惠證》發放的對象共涉及8類人群。這些就業困難且家庭負擔重的人員將享受到政府積極的就業政策,任何一名就業困難人員都可到當地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所(站)申請就業援助,工作人員將根據具體情況,提供專門的就業援助,幫助其儘早實現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