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9月3日專電(記者 孟昭麗)一個詐騙團夥在福建省泉州市以賣“特效藥”為名,7年裏騙取了老年人上百萬元錢。泉州鯉城警方在破案後提醒公眾,這種詐騙手段成本低、風險低但回報高,容易複製,公眾要加強防範以免上當受騙。
“特效藥”子虛烏有卻騙取錢財上百萬元
警方初步查明,從7年前開始,這一團夥六七個人以分分合合的形式,在泉州市區及其周邊地區實施詐騙,詐騙金額高達上百萬元。
記者了解到該團夥詐騙一位老人的過程:騙子A向一位老年男子問路,説是“要找糧食局的一位老領導買特效藥”。老人帶著騙子A來到糧食局門口,而騙子B假裝從糧食局走出來問他們找誰,並自稱是糧食局的人,還説“老領導已經退休”。
騙子A便向騙子B哀求説,要找這位老領導買抗癌素等藥品。騙子B充滿“同情”地説:“看你是外地人,就帶你們去吧。”
騙子A提議讓老人與騙子B一起走,表示將給老人50元酬謝。
路上,騙子B打電話到“老領導”家裏,接電話的騙子C稱自己是“老領導”的家屬,並稱“老領導不在,有什麼事跟我講”。騙子B當著老人(受害人)的面,把事情向騙子C復述了一遍。一陣“表演”過後,騙子C同意賣藥。
於是,騙子B與受害人來到騙子C事先找好的某住處看“樣品”。看完“樣品”後,騙子C稱可以便宜點賣藥,但必須是現金交易。這時,騙子B就向受害人獻計説,咱們兩人一起購買這批藥品,然後轉賣給外地人,可以賺取高額差價。
當受害人把25000元現金交到騙子手中後,騙子B和騙子A隨即“蒸發”。
老年人成為騙子的“獵物”
據泉州鯉城公安分局刑偵市區中隊副中隊長吳曙明介紹,前來報案的都是老年人,他們被騙的金額多為幾千元,有的達到十幾萬元。
吳曙明揭露了詐騙團夥的行騙招數:第一步,與老年人套近乎,盤問其家底。這些騙子主要出現在市區學校、菜市場、醫院等老年人比較集中的地段。他們主動與老年人搭訕,利用老年人善良、容易相信他人的特點,詳細盤問其家裏的情況,然後確定騙取的金額和手段。
第二步:詐騙團夥分工明確,誘使老年人掏錢。詐騙團夥內部分工非常明確,有的負責聊天,有的負責偶遇,有的負責買藥,有的負責賣藥,有的專門放哨提防警方介入。
在整個過程中,“特效藥”子虛烏有,受害人只是看到了所謂的“樣品”。
老年人在購買和使用藥品時要做到“四注意”
吳曙明建議,老年人避免上當受騙要把握好兩個要點:一是在與陌生人接觸時,不要輕易説出家裏的隱私;二是把錢交給對方時一定要弄清楚對方的真實身份,否則騙子一旦消失,錢財將無法追回。
其實,一些騙子利用所謂的“特效藥”欺騙老年人的手段五花八門。其中,利用“免費體檢”“健康講座”“免費送藥”等幌子推銷假藥的案件時有發生。
為此,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老年人在購買和使用藥品時要做到“四注意”:
一是不要輕信他人的介紹和廣告宣傳。現在醫藥廣告中佔較大比例的是違法違規廣告,這些廣告任意誇大療效,誤導消費者。
二是購買藥品時務必到正規的藥店或醫院,千萬不要貪圖便宜在街頭或集貿市場購買。
三是購買藥品時要做到“四看”,即看藥品外包裝上的批准文號,選擇有“國藥準字號”的藥品;看有無生産批號,沒有生産批號的藥品不要購買;看藥品生産日期和有效期,沒有標注有效期或已過期的藥品不要購買;看生産廠家,注意選擇知名廠家生産的藥品。
四是購買處方藥要憑醫師處方到藥店購買,防止藥不對症。